聲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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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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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字第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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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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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標的
金額或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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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臺幣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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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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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或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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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序填寫: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性別、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居所、就業處所、公務所、事務所或營業所、郵遞區號、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位址、指定送達代收人及其送達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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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人
(即債權人)
相對人
(即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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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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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性別:男/女 生日: 職業:
住:
郵遞區號: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位址:
送達代收人:
送達處所: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性別:男/女 生日: 職業:
住:
郵遞區號: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位址:
送達代收人:
送達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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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聲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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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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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定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載本票金額新臺幣○○○元整,及自提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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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的利息,准予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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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聲請程序費用由相對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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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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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人持有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載的本票○張,均已屆期,經提示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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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付款。聲請人雖屢為催討,仍未蒙置理。為此依據票據法第123條、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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訟事件法第194條規定,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以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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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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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公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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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物名稱
及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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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正本○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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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具狀人 簽名蓋章
撰狀人 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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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25日 星期三
聲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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