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1日 星期三

聯合政府與協商式民主


   



   近日,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女士,提出未來要組大聯合政府,進行所謂的協商式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政黨政治的體制下,在野黨當然就為取得政權而存在,一旦政黨國會議員在國會無法取的過半數的優勢,只能聯合少數席次的政黨,去組成聯合內閣,取得絕對多數的優勢,這種通常存在內閣制的國家。吾認為這是一種聯合次要敵政黨打擊主要敵對政黨的一種謀略。另外所謂的協商式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乃指的涵義為何?
    協商式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並非一時發明的民主
理論,是由傳統民主理論家傳承現代民主理論家,到哈伯瑪斯
(Habermas)與羅爾斯(Rawls)達到巔峰,它目的並非要完全取
代民主制度如代議制度,而是要補充現代民主制度的不足。
   它認為現代民主制度容易形成社會分歧嚴重、政治不平等性與欠缺協商機制,這些有礙於民主政治的發展。審議式民主所具有的特性
是有助於決解這些現代民主制度所產生的缺點。尤其它將現代民
主以投票為中心轉向以對話為主的民主理論。因此它注重在論壇
上的程序與實質結果,在程序上可以促進公民相互尊重的美德,
在實質結果上促進公平正義。審議民主強調多元社會是無法避免
的,因此它所的產生的公共理性是有助於解決分歧的社會。
   協商式民主的實踐上所指的是將公共領域加以實現,它實踐
方法包括審議式民調(deliberative poll)與公民會議(citizen
conference)。審議式民主的出現對台灣民主政治是有所省思的,
首先它在代議制度與公民投票之間,找出一個平衡點,使得公民
投票可以審議化。其次它在利用審議的政治參與方式以擴大政治
參與範圍,有助與解決人民在政治參與冷漠而產生的政治參與危
機。
   第三審議民主具備除外原則(principles of preclusion)與調
適原則(principles of accommodation)的機制,來達成共識,因
此有助台灣在多元社會與政黨間產生協商機制。
   第四審議式民主所期待產生平等進入決策過程或是在權力或資源方面擁有實質平等的原則,使的人民具人民都有相同的機會參於政治決策的過程,這使台灣的現行制度的政治不平等有所改善。

Ps政府是一隻巨大的野獸,他必須有兩條繩索去梆住牠去吃人民的 血與肉。這兩條繩索就是立法與司法的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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